各二级单位:
清明假期将至,假期期间暂时关闭的实验、实训室,请在放假前做好断水、断电、断气、门窗锁闭等安全措施;假期期间因开展教学、科研工作需继续使用的实验、实训室。请各二级单位落实安全责任人,假期实验、实训室使用必须有指导教师在实验、实训室进行指导,并做好实验、实训室使用登记、人员进出登记,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,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范。
3. 请各二级单位填写《2026年清明假期实验、实训场所使用汇总表》并于4月3日下午16:00前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。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2026年4月2日



